案件的快速突破,避免后续侦查活动出现被动局面。Р 二强化初查和侦查的有效对接Р 初查和侦查是两个既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结的诉讼阶段。初查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案件的立案和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追究。在案件的初查中,掌握相对详实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从而确保后续侦查阶段的顺利开展;在侦查过程中,对初查掌握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给予深入的调查核实,并给予深挖和扩展,在提升侦查效率的同时实现有的放矢,避免无用证据的搜集和侦查资源的浪费。РРР 如在办理一国有设计院领导因向下属部门索要好处费而涉嫌受贿60余万元特大职务犯罪要案中,办案干警在初查阶段以涉嫌犯罪嫌疑人及其家眷为关键调查对象,经过走访二十余家银行、查询上百笔往来账目,在案件的后续侦查过程中,对初查过程获取的多家银行往来账目进行细致梳理和深入研判,明确侦查方向,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关键往来账目明细,从而获取犯罪的关键证据,在顺利突破案件的同时大大提升侦查效率。Р 三强化情报引导初查Р 情报信息的掌握对于初查,乃至后续的侦查活动有着十分主要的意义。信息的掌握贯穿于案件的证据搜集、分析研判和最终决议。强化情报引导初查,重视对被调查人社会关系、财产情况、家庭环境、工作环境的全方面信息搜集,对于搜集和案件线索相关的证据材料有着很好的促进作用。同时对搜集到的情报信息给予研判评定,综合筛查、甄别,为后期确定案件初查方向和最终决议奠定坚实基础。Р 如在办理一国有企业部门经理郑某贪污案件中,办案干警调取犯罪嫌疑人车辆登记信息和车辆保险信息中,获知犯罪嫌疑人郑某曾驾车引发交通事故,造成另一事故方受伤入院诊疗的事实情况。侦查干警抽丝剥茧,调取公安交警交通事故处理书和犯罪嫌疑人银行往来账目,进行综合研判和分析,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郑某贪污单位公款支付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犯罪事实。РРР 作者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天津 河西区 30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