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中层以上干部遵纪遵法、实施纠风目标、廉洁自律等情况,发觉问题立即批评告诫,促其纠正。对重大问题要立即向上级汇报。Р 5、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立即处理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Р 6、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国法,严格根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办事,自觉接收组织和群众的监督。Р 副校长和中层领导干部Р 1、帮助学校关键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推行岗位职责。Р 2、认真落实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制度。Р 3、主动参加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活动,并负起自己的责任。Р 4、认真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反应的热点问题,帮助主管领导认真处理好群众反应的问题。Р 5、认真推行岗位职责,严格实施各项要求,自觉接收组织和群众的监督。Р Р 三、以落实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为根本,彰显党风廉政建设的生命力和战斗力Р 目标管理РРР 1、要把建设和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评议活动有机结合,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有机结合,提升党员、干部对超带、体罚和变相体罚、减负、有偿家教等问题的正确定识,并在行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老师中、社会上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Р 2、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调处相关案件的工作,联络群众,立即处理群众反应的问题、要求,努力发明友好、团结、奋进的局面。Р 3、经过党风廉政建设,使学校政令通畅,校务公开,财务透明,全体师生教学相长,共谐共处,促进学校整体工作上新台阶。Р 责任追究Р 1、凡违反上级和学校党风廉洁建设相关要求者,要依据党纪、政纪给处分。Р 2、分管科室领导受到纪律处分或被刑事处分的,要向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检讨;分管科室领导受到党纪严重警告处分,受到政纪记大过处分的,要向学校党委写出书面检验;分管科室领导受到党纪免职以上处分的,要向党员大会检讨;分管科室领导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追究领导责任。Р 3、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除处分外,还要责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