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309号)、《内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内江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教基〔2019〕57号)和《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内江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试点工作的通知》(内发改收费〔2019〕29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РРР 一、成立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机构РР 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РР 组长 : 罗飞 (全面负责)РР 副组长: 许昌盛 (具体组织安排、实施)РР 成员 :РР 刘 群 负责课后服务的方案制定,资料收集РР 计其丽、陈燕 负责课后服务课程安排,师资安排,具体组织实施 РР 杨 梅 负责课后服务各类统计工作;РР 谢守聪 负责课后服务社团活动师资安排及场地安排;РР 周 虹负责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РР 王国东负责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后勤保障;РР 张德辉 负责课后服务各类体育器材准备、管理;РР 肖永泽 负责课后服务学生宣传、动员工作。РРР 二、课后延时服务的具体要求РР 1.服务对象:РР 课后服务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本校在读中小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РР 2.服务时间:РР 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是指学生课后的延迟离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下午18:00。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确定。РР 课后服务冬季时间РР 下午第一节РР 2:00——2:40РР 下午第二节РР 2:55——3:35РР 课后服务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