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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置费收取监管办法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29KB

文档介绍
量数据核定。未安装水表的 单位或个人应限期安装到位, 并经由区水政 水资源管理站验收合格后运行。РР第五条污水处理费征收主体向区财 政局申报、领用、核销污水处理费票据,代 征单位向污水处理费征收主体办理征收票 据领用、核销手续。Р第六条各受委托的污水处理费代征 单位,对不按规定履行代征义务和擅自截留、 侵占、挪用代征污水处理费的受委托代征单 位和个人,区污水处理主管部门除有权要求 代征单位上缴应缴款项外,可视情节轻重, 按有关规定处理。Р第七条 建立检查监督机制,由区建设 局牵头,组织区财政局、物价局、水务局等 部门,每半年对受委托代征单位就征收污水 处理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Р第八条缴纳污水处理费的污水排放 单位和居民,不再缴纳排污费。居民和单位 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的污水必须 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除 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和本办法另有 规定外,任何受委托的代征单位都不得违规 降低或减免污水处理费收取标准,对低保户 免收污水处理费。对逾期不缴纳污水处理费 的污水排放用水户,每日按应缴纳污水处理 费总额的%加收滞纳金, 逾期一个月以上仍 不缴纳的经污水管理主管部门报区人民政 府批准后由各供水企业、 区水政水资源管理 站对其停止供水或限制取水措施, 并由作出 征收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供水企业和区水政水资源管理站应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追缴污水处理费。РР第九条区财政局在收到污水处理费 后除支付代征手续费及发票成本外,其余部 分专项用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Р和维护事业。Р第十条征收污水处理费后,取消有关 部门在排水环节征收的相关重复收费。Р第十一条 有关部门、污水处理费代征 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 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 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Р责任。污水处置费收取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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