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的,按照相应类型投标方案费收取。1.1.14?单独委托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按照其占基本服务设计工作量的比例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各阶段工作量比例如下:表1.1.14照明工程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表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工作量比例设计方案效果图(含主要场景模式的效果展方案深化设计示)10~25%造价估算最终设计方案效果图(含不同场景模式的效果展示)初步设计照明设备选型表35~50%控制设备选型表设计概算施工说明施工图设计灯具安装平面图及安装大样图40%配电管线平面图及系统图控制原理图注:提供两个以上设计比选方案且达到深度要求的,从第三个比选方案起,每个方案按照方案设计费的50%加收方案设计费。1.1.15?照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设计人承担的,其中对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的设计人,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5%加收主体设计协调费。1.1.16?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1.1.17?工程设计中采用设计人自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其专利和专有技术收费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61.1.18?境外照明工程项目需要按照境外设计程序和技术质量要求由境内设计人进行设计的,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设计人根据实际发生的设计工作量,参照本标准协商确定。1.1.19?由境外设计人提供设计文件,需要境内设计人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审核并签署确认意见的,按照国际对等原则或者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协商确定审核确认费。1.1.20设计人提供设计文件的标准份数,前期咨询与规划方案、深化设计方案分别为6份,施工图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预算分别为8份。发包人要求增加设计文件份数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印制设计文件工本费。1.1.21?其他服务收费,国家有收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