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已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19861个,服务功能覆盖行政村近10000个,覆盖率达72.4%-进入“十三五”时期,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省政府两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对加大公益性公墓等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的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多方发力,努力争取将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十三五”规划,并积极争取中央对我省包括农村公益性公墓在内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同时,省财政厅在本提案的会办意见中提出“不断完善对下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各地可统筹用于殡葬事业方面工作。”,并明确“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配合民政等相关部门争取中央对我省殡葬工作的重视,同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财政体制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在殡葬改革中的主体责任,采取多种形式筹集资金支持我省殡葬事业发展”。综合来看,包括中央、省级在内的各级财政都在不断完善对农村公益性公墓等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机制,并将逐步加大补助资金投入力度。22项目提出的理由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殡葬事业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XX市公墓的布局、规模和数量,节约殡葬用地,保护生态环境,革除丧葬陋俗,推动全市殡葬事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积极引导群众将保留骨灰方式从“入土”转为“入室”,实现骨灰处理以集中骨灰堂存放和生态葬法为主,弘扬先进的殡葬理念和殡葬文化,促进社会协调发展。据统计,全省88个县中已有36个县(市、区)实现全域火化,31个县(市、区)在党员干部、县城中心城区和部分重点乡镇推行火化,尚有21个县未推行火化。2019年前三季度全省火化遗体共计8.51万具,火化率全省共建成85个殡仪馆(含火化设施)和71个集中治丧场所(不含火化设施)。经营性骨灰安(放)葬设施76个(民营),城市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