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90699050012648(各投标人在转帐或电汇时须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项目编号)。10投标保证金退还(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结果公示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为方便退还未中标的投保人的保证金,投标人应制作《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随开标文件一并递交。(3)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0769-21862660-801。11★投标有效期九十天。1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sdf.lkjcreditchina./sdf.lkj//sdf.gp./13投标人应提交以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类型份数开标文件1投标文件正本1投标文件副本7电子文档1三、开标与评标14本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5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权重分值见附表二。16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价格折扣标准6%。投标人符合须知“优惠政策”中联合体规定的投标价格折扣标准2%。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获得节能产品认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价格折扣标准(相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优惠政策”)该项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折扣3%。四、授予合同17履约保证金(如有需要)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18中标服务费(1)中标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向中标单位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中标服务费最低收费标准为伍仟元整。(2)中标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汇入账号:收款人: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市分行账号:2010021309900018461注:本表关于要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