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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卒中中心区域协同救治网络建设合作协议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院前处理流程,合理及时地将患者转诊至甲方。1.需按照甲方关于急性脑卒中患者的处理流程进行现场诊疗处理。2.需将急性脑卒中患者院前诊断检查信息通过远程传输的方式(包括手机、无线/有线网络及微信等)传输到甲方进行远程会诊。在甲方给出会诊处理意见之前及转运途中,有权利根据卒中患者处理流程对患者进行诊疗处理。提供实际情况选择患者运送方式,可由本院救护车运送,或由甲方提供急救车辆。有义务向甲方开放医院相关设施建设,以供评估其诊疗、随诊及康复治疗能力。对转诊至甲方的卒中患者,转回后有责任根据甲方制定的合理随访康复方案进行患者的综合整理。(二)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有义务配合甲方对其医务人员进行每6个月至1年一次的教育培训活动,有相关专业的新医务人员入职时,应尽早完成卒中患者诊治专业培训。(三)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乙方所在区域所辐射范围患者的随诊康复以及相关急救知识培训。(四)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联合例会及相关流程培训会议。四、其他事宜(一)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可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二)合作期间,乙方成为甲方“卒中中心区域协同救治网络合作医院”。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尽力维护双方权益,确保合作顺利进行。若一方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三)因履行本协议及本协议基础上签订的服务合同引起的争议及纠纷,双方将本着精诚合作、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四)合作双方均对本协议项下事宜及所有工作文件、技术文件、协议等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义务,不得将所涉资料随意丢失或遗失或向第三方泄密。(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叁年。叁年后根据合作情况再行续签、修订或终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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