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自行制作或使用与甲方许可相同、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或标识。降低“?”系列主题旅游活动经营的组团服务质量或以其经营的组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乙方疏于内部管理,招收手段不当使得业务开展十分艰难,影响业务的进程。没有及时向甲方指定的帐户汇入相关费用。乙方擅自转让活动许可权或擅自改变活动范围。乙方不遵守“?”系列主题旅游活动体系程序规范。没有及时向甲方以及地接社汇清费用,?则每天按所收全部营员总款的?%处于罚款付给甲方,直至付清全部款项之日为止。八、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1、乙方应在?日内归还甲方“?”系列主题旅游活动所有商业资料。2、?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该活动的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和标志)。3、在甲乙不论以任何理由终止双方本项合作后,乙方在?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策划的相类似的“?”系列主题旅游活动。否则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元。4、在合作终止时,甲方有权在当地报纸声明,与其他单位独家合作。但不得有损于乙方的名誉。九、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政府行为。?由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十、合作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结束。十一、附则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律师处备有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传真签字有效)。在合作期间,双方传真盖章有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不论发生什么纠纷,均由甲方所在地管辖的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签署时间:甲方(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乙方(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