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Р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Р第十五条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XXX、XX参加,实行日常工作制。Р第十六条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Р第十七条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Р第六章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Р第十八条由于本公司拟采用发起设立方式,所以发起人需要按照本协议认购公司全部股份,在缴足注册资本前公司也不能向他人募集股份。Р第十九条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依据本协议,于年月日前,缴纳首期出资。Р第二十条如果公司设立成功,发起人成为公司的初始股东,应当选取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并由董事会报送相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公司。Р第二十一条如果公司未能设立成功,由筹备委员会于15个工作日内,将各位发起人缴纳的首期出资退还本人,并发起人依据下列情况承担相应责任:Р(一)、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照出资比例负连带责任;Р(二)、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Р(三)、由于发起人的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包括追缴出资、损害赔偿和利息赔偿。Р第二十二条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Р第七章附则Р第二十三条各股东应将认购的股款汇入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帐户: 。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Р第二十四条本协议书一式份,于年月日在市签订,并自签毕后生效。Р代表人:(签字)Р 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