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的使用权给第三人,并且应当事先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并结清正式转让前的物业管理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随意改变车位的使用用途。(2)?由负责管理整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停车场的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等)进行日常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分摊和承担。(3)由负责管理整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停车场车位的安全防范、?消防、卫生等进行管理,费用由乙方分摊和承担。(4)?由负责管理整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与乙方另行约定有关车位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收费时间等物业管理内容。(5)?本车位最终所有权归属于甲方,在赠与期结束之后此协议自动作废,乙方从赠与期结束日之次日起自行承担车位使用所产生之一切费用,?同时需结清赠予期内所产生的非车位租赁费之其它相关费用。2、?乙方的权利义务:(1)若政府需要使用地下室,乙方应服从政府规定提供给政府使用。(2)乙方受赠的车位用途为停靠轿车,乙方不得擅自改作其他用途。(3)乙方应按照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交纳物业管理费用。(4)乙方在使用车位时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定。(5)在赠与期内甲方对此车位不享有处分权利。四、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按上述条款执行,甲方有权力终止本协议并可将车位另行处分,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违反车位使用用途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如因乙方不慎行为造成该车位或地下室的其他设备、设施等损坏的,乙方必须负责维修以恢复原状。如属乙方因违反用途使用或恶意破坏造成前述设备、设施损坏的,乙方应当加倍支付修复费用。3、乙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转让使用权的,甲方有权收回车位并另行处分。五、合同效力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负责物业管理的物业公司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