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推动基层各类组织共管,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制,引导各方面积极有效参与社会治理,确保社会治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化自治实践,加强法治建设,提升德治水平,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一是积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诉前调解机制,在各镇设立涉农纠纷特邀人民调解工作室,建立诉前调解联席会议制度、诉前工作报告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督查督导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健全诉前调解体系,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二是结合综治中心建设,在各社区(村)卫生室建立心理驿站和心理咨询(辅导)室,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加强对高危人群的心理援助服务,重视流浪乞讨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心理健康服务,加强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衔接,预防和减少极端案(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农村社区警务室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警力,实现村警务室全覆盖。以“雪亮工程”为依托,大力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布点建设、联网共享、智能应用和统筹管理,结合智慧城市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建设,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集约化、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全面推行“红袖章”工程,动员组织辖区内已退休且身体较好的“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教师、老退伍军人)以及爱心人士,出屋上街,看家护院,为全区平安建设做贡献。四是建立居民恳谈会、访谈日,设置意见建议箱,在微信公众平台开设留言功能,拓宽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平台。进一步发挥道德银行、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的作用,积极动员公益组织、党员、居民群众以及热心公益人士自愿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广泛性、民主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