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条件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整改,在安全隐患没有消除,各项防疫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前,不得复工。三、疫情解除前管理要求1、工地和民工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非本项目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2、进出工地和生活区必须实名制登记并每日检测体温;3、在公共区域活动,必须佩戴口罩;4、工人宿舍不得设置通铺,并保持良好通风;5、加强生活区、办公区环境卫生,对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人员密集尝试按防疫规定进行清扫消毒;6、民工用餐实行统一管理,不得购买非正规渠道的食物,确保食品安全;就餐场所开窗通风,分批安排就餐时间,控制每批就餐人员数量;7、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干咳、全身乏力等症状的,应立即佩戴口罩,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8、加强疫情防控教育纳入三级教育范围,引导工人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9、加强疾病检查工作,项目负责人每天安排好工人的检查工作,细致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和身体状况。10、加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下班后一定要洗手,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四、应急措施当工地出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并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发现疫情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对可疑病人的处理:(1)发热病人经确认有新冠病毒疑似病例嫌疑的,立刻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对在工地发现的疑似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2)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亲密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3)施工项目部应现场设置隔离区域并设置警戒线和标志牌。责任追究实行责任追究制。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新冠病毒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为、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