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突发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二、处置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成员与职责镇纪委执纪审查谈话期间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成语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及时向镇纪委报告情况;组织指挥处置工作;协调力量参与处置;妥善处置善后事宜;确保案件调查工作顺利进行。三、各类事故应急预案谈话时涉及涉案人员自杀、自残、突发疾病情况处置预案 1、谈话时发生涉案人员自杀、自残、突发疾病情况时,谈话人员应当立即制止,拨打120急救,通知单位其他人员予以援助,第一时间报告镇党委和县纪委,并在谈话记录中注明。 2、谈话人员应立即通知镇卫生院医生进行现场救治,情况紧急的,在镇卫生院医生指导下送县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3、镇纪委书记接到报告后要立即亲临现场协调处理。 4、将谈话对象情况及时告知其家属。 5、镇纪委、派出所联合封存现场监控录像,以便后查。谈话时发生谈话对象跳脱情况处置预案 1、发生逃脱情况的,谈话人员要立即向镇党委和县纪委报告,通知派出所立即组织抓捕。 2、镇纪委所有参与办案有关人员要在镇机关待命。 3、谈话人员要在谈话记录中详细记录逃脱情况。谈话时发生谈话对象袭击谈话人员处置预案 1、谈话时谈话对象突发袭击谈话人员情况时,谈话人员要迅速通知单位其他人员予以援助,拨打110。 2、责令谈话对象停止伤害,展开政治攻势。 3、以最快速度组织警力进场,控制现场。 4、谈话人员确保安全后,再向镇党委和县纪委进行报告,并在谈话笔录中记录袭击经过。在谈话室发生其他紧急情况或安全事故的,适用以上措施。四、责任追究执纪审查谈话期间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和人员组成。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镇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