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的组织协调等。甲方应定期为乙方提供业务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指导和督办。甲方会同市文化行政部门制定公益性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合同兑现依据。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款关于村文化员“服务内容”的约定,认真完成各项文化服务工作,并接受甲方和市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在合同服务期内,乙方可根据本合同第三款的约定,按时从甲方获取聘用经费。乙方在从事村文化员服务工作岗位上发生工伤事故,有权要求甲方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奖惩措施乙方因未完成任务或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恶列影响或损失的,甲方可扣除一定数额甚至全部聘用经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的,5年内不得聘用当事人公益性文化服务工作;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因甲方原因,导致聘用经费不能及时足额到位、没有足够的工作平台支撑等,或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造成乙方没有完成本合同约定公益性服务任务的,不能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出色完成文化服务目标任务,受到市以上业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甲方应对乙方给予奖励。服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订立本合同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甲方与乙方代表协商签订的集体合同有新的约定,合同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能够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协商后能够变更或解除合同。有关解除或终止服务合同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其它事项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安全准则等)均属于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率与合同条款同等。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化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准备的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