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整治,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增殖并重”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利用谁补偿”的方针,建立生态破坏限期治理制度,制定生态恢复治理检验或验收标准。综合治理的重点应放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要摈弃传统的“竭泽而渔”式的经济增长方式,即必须改变过去的高投入、高消费、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要把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同本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工业污染防治要从终端控制为主向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从分散治理向分散与集中相结合转变,从点源治理向区域综合治理转变。要对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审查,使每个环节的废物产生量最小化,以达到排放的废物量最小。对产生的废物,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减轻对环境的损害。对生产类型相同,污染严重的小企业,宜强行停或并,实行集中控制,以充分利用有限资金和发挥技术优势。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技术起点要高,尽量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要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科学技术手段,制止对资源的浪费和对环境的破坏,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态效益。农业主要以水土资源开发为中心,创建农林牧综合发展的高效良性生产结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粮食换生态的优惠政策,在大江大河上游地区禁止森林砍伐,在加大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同时,有计划、分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绿化荒山荒地,恢复林草植被。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 ,切实保护好现有植被,避免由于人为破坏而造成新的土地沙化和生态环境恶化。根据西部地区的地理特点和二十几年的经验,发展以梯田为主的旱作农业是一条有效的途径,它可起到积水积土的双重作用。在粮食生产保证人民温饱的前提下,应适度减少耕作面积,扩大植树造林面积,发展以经济林和灌木林为主的防护林体系,鼓励农民兴修水利和大面积种草,控制西部地区严重的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