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发相关的全过程的服务,包括设计联络会、技术交底和技术澄清和售后服务等。1.1.13”分系统试运”指按系统对其动力、机务、电气、热控等所有设备进行空载和带负荷的调整试迈。1.1.14"分系统调试”是指按机务、输煤、除灰、化水等专业划分的最小的系统,对其动力、电气、热控等所有设备进行空载和带负荷的调整试运。1.1.15”整套启动试运”是指从炉、机、电等第一次整套启动时,从锅炉点火开始,到机组完成满负荷168h试运移交试生产为止,所进行的”空负荷调试"、”带负荷调试”和”满负荷试运”三个阶段。1.1.16“商业运行”是指本燃煤电厂每台机组已成功完成了“可靠性试运行”和“性能保证试验”。业主已经接管相应的机组及其直接相关的系统和子系统,整套机组进入稳定可靠的运行状态。1.1.17“可靠性运行”是指机组在完成性能试验后,所进行的为期三十(30)天的满负荷运行。如果由于设备故障造成可靠性运行中断,则必须重新进行可靠性运行。但是,如果连续运行中断没有超过三(3)小时,且因设备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的可靠性运行中断总共不超过十一(11)小时,则可视为机组完成了可靠性运行。1.1.18“性能保证试验”是指业主在临时接收之前对机组/电厂的实际性能进行的各项测试。1.1.19“临时接收”是指机组/电厂设备安装、测试、调试、可靠性试运行以及性能保证试验全部圆满完成,业主接管电厂并投入商业运行。1.1.20"临时接收证书”(Taking-overCertificate)在得到业主签发的机组“临时接收证书”后,甲方将向乙方签发本合同项下机组的“临时接收证书”。“临时接收证书”是指乙方完成了下述服务并且所供设备满足下述条件后由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通过了调试、试验、调试、168小时试运行和30天可靠性运行;消除了调试、试运和可靠性运行期间出现的与调试有关的问题;移交了合同要求的调试报告、图纸和技术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