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买方不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时,应自款项最迟应付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买方偿付应付款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支付相应款项为止;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利息、违约金及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支付的诉讼费、公证费用、律师费、交通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等所有费用。十、合同争议1、本合同如有争议及异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所在地(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十一、其它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提出不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技术协议书、相关纪要、联系单及补充协议。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陆份,买卖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签订地点:平凉惠民停车场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博爱路3号工商联大厦10楼5.签订时间:2018年1月2日十二、合同附件附件1:技术方案共15页(本页无正文)买方单位名称:平凉惠民停车场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地址:平凉市工商联大厦10楼联系人:慕宏丽联系电话:联系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分行营业部帐号:税号:MA72XC530P卖方单位名称:兰州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东路102号(留创园)10楼A区01号联系人:吴明乐联系电话:联系传真:0931-邮政编码: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段家滩支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