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相关表册办理业务。附件二(2)2012 年天津社保缴费基数调整2012-02-05 15:28:08 来源:中国网[提要] 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本市 2012 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都有所调整,从今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今年,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 2006 元和 10560 元。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本市 2012 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都有所调整,从今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今年,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 2006 元和 10560 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 5060 元;按照 5060 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 5060 元与 2106 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 2200 元。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中养老保险补贴基数为 2106 元、失业保险补贴基数为 2006 元,医疗保险补贴基数为 2200 元。困难企业及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 2006 元。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 2006 元。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定员定额”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 10 元。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 3520 元。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计算保值系数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20 元。农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有调整。其中,农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为 3520 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调整为 12800 元。附件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