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有线数字电视EPG广告发布合同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20KB

文档介绍
广告播出日前三个工作日把广告相关图片交付乙方;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广告播出不正常,责任由甲方自负。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4.1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准时、准确地发布甲方提供的广告。 4.2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甲方所提供的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依照广告法的规定进行必要的审查,删减和修改与广告法规定不相符的内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4.3 乙方在发布甲方广告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4.4 如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播出,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4. 5 如果由于已方的原因造成广告播出不正常,责任由乙方负责。五、广告价格及付款方式合同总金额:¥150000 元整,大写:十五万元整 。结算方式和期限:合同签订起三日内,甲方汇入乙方对公账户。六、不可抗力条款如果发生了不可抗拒的因素,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如:战争、瘟疫、洪水、地震、地陷、飓风、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政策等非人为因素而引起的,双方不承担任何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延长广告发布时间作为补偿。七、其他约定: 鉴于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乙方已经给予甲方全面的优惠,因此本合同必须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甲方必须准时支付相关费用,不得擅自更改、推迟广告发布时间,并严格遵守对本合同的保密。 7.1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所有的条款。如有附件,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及任何附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得到双方的同意,任何一方无权独自修改终止本合同及附件。7.3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河北燕赵财险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开户账号:签定日期:乙方: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 228 号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签定日期: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