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并要明确专人负责;6.2 作业中禁止投掷物料,手持工具和零星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6.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系挂在牢固可靠的位置。7. 节假日加强安全、防盗保卫工作。七、消防安全保证措施及治安管理本工程作为常宁市重点项目之一,影响面大、防火、治安管理工作须高度重视,施工现场拟设立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组,制定工程消防保卫方案、制度,定期研究消防保卫工作中的问题,对现场消防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工程建设消防治安保安工作管理制度》。1. 消防保证措施:”山1.1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作为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患重于救灾,责任重于泰”的指示精神。1.2 加大防火安全的宣传力度,经常开展防火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广大职工防火安全意识,做到“消防意识,警钟长鸣,消防工作,常抓不懈。”1.3 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堵塞漏洞,因地制宜做到“四有”:1.3.1 有施工消防安全交底;1.3.2 有动火审批制度;1.3.3 有看火员和义务看火员(动火现场有旁站监督人员);1.3.4 有消防器材和防火措施。1.4 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明火作业申请用火证制度,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设专人灭火,焊前检查周围现场有无易燃物,焊后详细检查和排除隐患。1.5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只准在指定地点内吸烟。氧气、乙炔存放按规定集中管理,使用时要登记。1.6 消防器材必须配备齐全无损,周围不准堆放易燃品和材料,道路要畅通,夜间要有红灯标志。所有临建设施,应办理好有关的报装手续,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火道路保持畅通,疏散通道应有应急指示灯。1.7 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放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用特殊的消防保证措施。************2013 年 10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