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单位围绕切实为基层办实事和为群众解难事两个方面,结合工作职能和服务对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3-活动,确定 2—3 个为基层、为群众解难事活动主题,填写《全市民政局系统为民办实事解难事主题实践活动主题》(见附表),于4 月 20 日前报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同时,各处室、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活动主题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二)组织实施(2013 年 4 月下旬至 12 月)。各处室、各单位根据工作方案,集中时间大力开展为基层为群众解难事实践活动。同时,认真进行总结,于 12 月 15 日前将活动总结书面报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三)总结表彰(2013 年 12 月底)。召开全市民政系统主题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对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在主题实践活动主题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表彰。2013 年“七一”期间进行阶段性总结。七、组织领导开展为民办实事解难事主题实践活动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和加强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延续,是推进现代大民政发展的重要一环。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全市民政系统为民办实事解难事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党建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党委委员,局党委办公室、宣传法规处、组织人事处,以及各区(县级市)民政局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办公室。-4-八、活动分工(一)局机关党委负责活动总协调。制定活动方案,完善活动实施细则,下发活动通知,组织开展动员和总结表彰大会,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二)局宣传法规处负责整个活动的策划宣传报道工作,增强主题实践活动的影响力。(三)民政系统各党组织负责动员本单位党员参与;指定活动负责人和联络人,及时收集和上报本单位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