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班时,面对面化验,以监督软水箱是否有硬水或盐水渗入。锅炉的水处理药品要使用指定的药品。锅炉水质每一天化验一次,并注意按规定的浓度补充药液。分析化验时间、项目、数据以及采取的措施均应如实做好记录。不允许用酸洗除垢代替正常的水处理工作。按水质化验结果进行锅炉排污,以控制好锅炉水水质。锅炉温度设定锅炉温度的设定是为了合理有效的使用能源,降低能源成本,提高运行员工技能。温度设定:供暖期间室外温度达到1℃—10℃时,锅炉回水温度不低于36℃。供暖期间室外温度达到5℃—0℃时,锅炉回水温度不低于38℃。供暖期间室外温度达到0℃—-6℃时,锅炉回水温度不低于42℃。供暖期间室外温度达到-5℃—-12℃时,锅炉回水温度不低于45℃—50℃。供暖期间室外温度达到-12℃时,锅炉回水温度不低于52℃—58℃。适天气情况及时调节温度。供暖期间对室温检测对温检测的目的是为了科学、合理的检测用户室温,来提高供热服务质量,有效的使用能源。测温前准备工作:准备好测温仪或测温枪、测温记录本。2.测温时间: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每日测温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测温工具:测温枪、测温仪。测温标准:测量地点的环境温度应为18±2℃,不低于16℃即为合格。测温比例:室内温合格率应不低于98%。测温要求:要选择供热系统中间和末端具有代表性的楼宇(房间),分别取顶、中、低层不同朝向的房间测量室温。如果房间内采用风机供暖的,应在暖风机启动1小时后再测量室温。以下情况不能保证用户室温达到16℃的标准:擅自更改暖气设施的(包括暖气片、管道、阀门等);暖气设施被装修包裹在内的;擅自更改阳台、门窗的;暖气设施表面有覆盖物的(如衣物等);用户房间的门窗未能完全关闭的或者门窗部玻璃有破损的;室外气温降到日平均–9℃以下时。测温纪录:测试时要认真做好记录。每日17:00将测温记录上报工程部,次日8:30上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