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还所有有关许可方体系、专利、产品和专有技术的文件、图纸等。咨询和履行所有可能的行政手续以便将许可从每一个注册中消除。毫不迟延地支付所有欠款。在合同终止后决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索赔。第九条保护9」合营公司应当将其所知道的任何侵权、模仿、模拟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误用许可技术的情况立即通知许可方。9.2作为许可技术的唯一所有权人,许可方应当决定是否对侵权、模仿、模拟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误用许可技术的行为采取任何措施。如果许可方选择不采取这些措施,则合营公司可自费采取这些措施,但须事先取得许可方的书面批准。在此种情况下,许可方将与合营公司合作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作为一方,但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9.3通过采取这些行动所收回的任何金钱赔偿或其它金钱应由承担这些行动费用的一方来享受;或如果双方共同承担费用的话,这些金钱应由双方根据承担费用的比例共享。9.4合营公司应在有关许可技术的保护、执行或侵权吋向许可方提供所有合理的协助,不管是在法院、行政机构还是在准司法机构或其它机构。第十条通讯各方Z间的所有通讯应当送达到其各自注册地点。如果通过挂号信或国际邮件送达,它们应当被视为在发出后十口内收到。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和仲裁11.1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和适用。11.2由木协议产牛的且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任何纠纷或索赔应当只能通过仲裁最终解决并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的仲裁规则。11.3仲裁程序应在?进行。仲裁庭由根据cietac指定的三⑶名仲裁员组成。11.4各方应当承担其自己的仲裁费用。11.5在仲裁期间,本协议的规定仍应当适用。第十二条语言本协议以中英文两种语言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且在所有实质方面一致。本协议中英文原件各一式三(3)份。许可方(盖章):?被许可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签订地点: 年—月—口签订地点: 年—月—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