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许可证、合格证等合法齐全证件;Р2、电动机底座采用独立底盘,底座的安装面应机加工;Р3、轴承采用瑞典SKF轴承Р4、生产厂家:佳木斯电机厂;Р5、数量:1台;Р6、乙方与电控厂家相互配合协调。过速、测速、松绳保护(传感器由配套电控厂配带,乙方配带安装支架)、失效(断轴)保护、过压、欠压均由配套电控厂配带,实现保护。绞车生产厂家配带过卷和闸瓦磨损二项保护。Р(八)游动天轮装置Р1、天轮型号:TD;2000mm/1000mmР2、天轮直径:φ2000 mm;Р3、最大游动距离:1000 mmР4、适用钢丝绳直径:φ30 mm;Р5、技术要求:整体铸钢式游动天轮,配整套地脚螺栓,SKF轴承;Р6、数量:2件;Р第三节设备供货范围Р1. 供货型号及数量Р1、设备名称:提升机Р2、设备型号: 2JK-3×1.5/30Р3、设备数量:一台/套Р2. 一般要求Р2.1本章节规定了合同材料的供货范围。乙方应保证提供材料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材料的技术性能符合第三章第二节的技术要求。Р2.2乙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Р2.3乙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如有)和消耗材料(如有)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Р1) 乙方所提供的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如有)必须是全新的、先进的且有详细使用说明资料;Р2) 专用工具装于箱内,注明“专用工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Р2.4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Р3. 具体配置Р乙方根据此表进行配置,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甲方技术要求。乙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要的部件,即使本技术协议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乙方应加以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