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毕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终止。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及政策变化等。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解决:1、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与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同等的权利,以监理本项目进行。监理方应拥有相应的资质并依法行使其监理职责,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监理。2、乙方须对本合同项目文档及其相关信息负保密责任,不得将本项目文档及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如乙方泄密,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中止履行合同。乙方须承担由于泄密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及经济赔偿责任。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页,一式8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4份,乙方4份。4、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