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私自的涉密询问、照相、录像、录音等活动。未经参会的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在会下私自会见军方人员,沟通交流涉密的军工项目。 7、泄密报告的管理:(1)发现军工项目秘密载体在使用中下落不明,应在八小时内向公司保密领导小组报告,向军方报告不得超过24小时,同时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2)确认泄密事件的期限,绝密级10日内无下落,机密级、秘密级60日内查无结果的,以泄密事件论处。 8、军工样品和材料的管理:研发部负责军工材料管理和军工样品的管理,特别是军徽和军帽的管理,完善相关管理规定。由办公室协同研发部定期盘点检查。 9、军工产品的生产管理: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定,经审批后落实保密规定。五、涉密监督检查制度公司保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军工项目的保密监督检查工作。研发部是保密领导小组委托的军工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涉密军工档案的具体工作;办公室是保密领导小组委托的日常监督检查部门,具体开展日常的涉密监督与检查工作。本规定由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自20XX年4月20日起执行。篇四: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申请书附件1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申请书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制填写说明 1.依据《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按制式逐栏、逐项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填写内容要求真实、准确,空栏、空项的须作说明。 2.填写采取打印方式,统一使用A4纸,文本框内为仿宋体4号字。 3.单位名称须填写全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须填写完整。单位性质应如实填写。 4.服务对象应填写国防科工局相关部门及局属单位、省(区、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或军工单位。 5.《申请书》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作为内部资料进行管理,不得通过连接互联的计算机进行处理。 6.《申请书》按照制式自行印制,内容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篇五:20XX合作保密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