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形式报给甲方,特殊材料出具订购图,甲方按乙方出具材料清单和订购图进行采购,因材料清单或订购图有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所有材料不得超过定额损耗,超过定额损耗的部分,由乙方承担,特殊造型处例外。⑧:乙方应按照四川省、达州市及地方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负责工人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安全文明教育和安全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乙方和第三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工程竣工后清理干净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和其它物品,按甲方要求集中后由甲方负责统一外运。⑨: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结算资料、竣工图纸一式两份。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①: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②: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工期顺延时,乙方应当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工期顺延的要求,经甲方确认后,工期方可顺延。③: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④: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①: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10-20XX)、《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等国家制订的施工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②: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及四川合格工程标准。③: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