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三、不断增强监察法的宣传实效(一)加强领导干部系统性学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制定宣传学习计划,将监察法学习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必学内容之一,积极开展专题讲座、系统培训等活动,采取利用网络资源自学和会议交流研讨等方式,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引导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制定和颁布实施监察法的重大意义。(二)加强人民群众日常性学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杂志、公共场所显示屏等载体,要把监察法知识融入群众生活。要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监察法学习宣传。(三)利用以案释法进行宣传。根据监察法相关案件性质特点,在执法办案结束后,选取有典型性、针对性、教育性的案例,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以案释法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警示作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做到事实准确、表述规范,不得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四)开展监察法知识考试。在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公务员三年轮训法律考试中,特别增加对监察法知识的考察。进一步丰富法律法规考试题库的题型和内容,不断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对监察法立法目的、法条内涵、法律效力的理解,推动监察法的宣传与学习,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运用。(五)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传播。要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新媒体传播平台,加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组织开展生动的网上宣传活动。区法治办主办的“衢江法堂”微信、“之江法云”微信塔群、“衢江普法”微博等新媒体宣传矩阵,将开展有深度的监察法宣传活动,并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的宣传活动进行同步报道,共同形成宣传声势。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相关情况以信息、微信形式报区法治办,报送情况纳入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