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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书记在全镇“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荐)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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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发挥司法所、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力军作用,针对经常发生的婚姻家庭、草场补偿、搬迁安置等纠纷和问题,进村入户,认真排查摸底,分析当前群众纠纷发展变化特征,大胆探索新形势下调处矛盾纠纷的新发放和新手段,建立Р快速反应纠纷网络的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尽量吧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防止矛盾纠纷上交和激化。同时,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和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做到知情在先、工作靠前,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工作制度,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责任和任务落到村、社、人。 Р四、进一步整合资源,让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活起来 一是开展重大疑难纠纷专业化法律服务。整合法律援助、“三官两员”、综治等法律服务资源,建立纠纷联席调处制度,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处置化解重大疑难纠纷。二是开展多元化矛盾纠纷服务。健全镇、村两级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三是积极开展个案纠纷法律服务。凡是通过人民调解没有解决或人民调解不能解决的纠纷,法律服务及时跟进,采取宜证则证、宜调则调、宜诉则诉的办法,多种法律服务手段跟进,彻底解决单个矛盾纠纷,防止个人矛盾纠纷扩大,造成群体性或地区性纠纷。四是扎实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充分发挥镇司法所、综治办、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经常性开展各类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从而达到知法、懂Р法、守法、用法的目的。 Р同志们,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遵循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加强调解组织自身建设为突破口,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的原则,坚持“治源头、抓重点、建机制、上台阶”的工作思路,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努力将工作关口前移,全面提升全镇“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夯实经济发展基础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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