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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转诊制度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x  |  页数:21 |  大小:38KB

文档介绍
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3、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治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4、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5、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例记录。 6、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例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7、对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村民健康档案是村卫生室进行卫生报检业务与交流病学调查的基础资料,是村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2、村民健康档案是在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指导下,为村民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协调性全程服务的动态记录。对村卫生服务的评价、科研、医学教育及司法具有重要意义,必须认真如实填写。 3、村医应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等随意涂改。如有改动,必须签字,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4、村民健康档案由村医负责填写,做到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以便查阅。并应逐步输入计算机进行系统管理。 5、村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6、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防火、防潮、防光、防虫蛀、鼠咬,并妥善保存。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污染性及毒性等对人和环境有危害性的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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