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街道、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辖区内临时摊点群,并出台道摊点群管理制度对其进行进一步规范管理。 1、所有的摊点群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2、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公安应急通道、防洪通道、和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占用的场所; 3、严格遵守“五不准”即不准超出已核定的摊位数量和超摊位线经营、不准乱搭乱挂、不准乱丢垃圾、乱排(倒)污水废水和乱堆放物品、不准损坏园林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准堵塞交通和超过规定时间经营的管理规定。街道对临时摊点群不定时巡查,发现违反该管理规定的行为一律严管重罚。 4、严格按照“五统一”即统一行业服装标志、统一经营设施、统一垃圾袋装化、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划线定位等要求规范摊点群的经营情况,力争使临时摊点群成为辖区内市容管理的新亮点。经营摊点(群)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占道经营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结合本市场实际,特制定制度如下: 1、要规范摊位,符合卫生要求,不得损害市容和环境卫生; 2、保证设置摊点(群)后机动车辆能双向通行和行人通行; 3、不得有损园林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 4、不得影响单位和个人的正常工作秩序; 5、不得打扰群众的正常休息。 6、对临时经营摊点(群)的管理必须达到“三必须”、“五不准”的要求。(1)“三必须”即必须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必须有专人保洁。随脏随扫;必须在指定位置经营,保持摊位整齐美观,实行摊前“三包”,并与管理部门签订责任书。(2)“五不准”即不准超出已核定的摊位数量和超摊位线经营;不准乱搭乱挂;不准乱丢垃圾、乱排(倒)污水废水和乱堆放物品;不准损坏园林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准堵塞交通和超过规定时间经营。 7、任何单位不得以收取罚款和收取管理费等形式变相认可各类临时经营摊点(群)。 8、要严格加强对违法经营的管理,对违反本规定乱摆乱卖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