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期间禁止使用杀虫剂。化学药品的使用要随用随领,并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配制。按规定的使用频次及区域进行使用。配备满足需要的计量器具及配制容器,器具及容器要进行明显标识和保护。计量器具及配制容器使用完毕后,要清洗干净妥善保存。化学药品的领取及使用由加工车间进行,品管部进行监督及检查。5、使用后的清理。生产车间、食品库、包装材料库不得存放有害化学药品,未用完化学药品必须存放于原处,不得存放车间内。消毒所用的酒精可以在车间内存放。有毒化合物不能放在食品设备、工器具或包装材料上,用过的容器不得盛装其它可能接触食品或食品接触面的物品。化学药品使用后,进行彻底的清理,在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生产。使用部门负责对药品使用后进行清理,品管部进行监督检查。6、杀虫、灭鼠剂的特殊管理加锁存放专人掌管钥匙。专人进行领取及使用。使用后的清理要受到品管部监控,并进行记录。使用后剩余的药品要放回库内,不得在生产区域内存放。药品的废弃由公司品管部会同环保部门进行处理。特殊管理由物管部进行,品管部进行检查。 7、所有的化学药品进出库、领取、配制、检查、使用及处置都要记录。记录由各使用部门进行现场填写,品管部进行审核及管理。8相关文件《操作性前提方案(OPRP)》9相关记录《化学药品清单》《化学物品领用记录》化学药品使用一览表篇三:剧毒、有毒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剧毒、有毒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一切剧毒和有毒药品必须登记造册,一式三份,一份保存保卫科,另需要存档备案。二、所有剧毒和有毒药品,应放入剧毒药品专柜,隔离贮存交专人保管,。三、保管员必须建立详细的剧毒,有毒药品明细账,每次需要领用时,领用人必须签字并注明用途,严禁随便使用。四、剧毒、有毒药品必须定期盘点,清查,清查工作必须在保卫科监督下进行。五、保管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得玩忽职守,如有违犯以上条款或工作失误,丢失剧毒、有毒药品,必须严肃处理追究保管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