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治安管理制度幼儿园治安条例(一)对幼儿实施安全教育。使幼儿在幼儿园日常生活中学习怎样注意安全,保护自己,避免受伤害。(1)如学习正确使用家庭设备或用品玩(玩具、餐具、刀剪等的使用,门窗开关等);防止中毒(远离清洁剂、杀虫剂、不乱吞药物等);不跑出教师要求活动的场所。火警发生的应急措施。(2)在游戏场上,幼儿显得格外活跃,也特别容易受伤,教师需要辅导他们安全地进行游戏活动,如正确使用游戏设备(攀登架、滑梯、蹦蹦床等);遵守游戏规则;有需要时懂得向教师求助。(3)教育幼儿对可能性存在的危险提高警觉,学会保护自己,并且采取一切有利于幼儿安全活动的措施,是我们每一位家长和教师的神圣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任何放松和疏忽对幼儿的安全教育,都是对下一代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教育工作。教育时,要注意兼顾幼儿身体上和心理上的健康与安全;强调正面教法;启发幼儿的主动性的积极性,着重实践;信息要清晰明确。采用正面的教法就是要尽量避免用禁止式的手法,同时要加强教育,让幼儿学会做某些事情,知道正确使用物品的方法。有的家长或教师喜欢用禁止式的方法,例如告诉幼儿"不玩火""不把手指插入电插座的孔内""不用绳索套在颈项上""不探身窗外""不拿滚烫的东西"等。禁止其实是一种消极的做法,很可能还来不良的效果:幼儿原来并没想到要做的事,经成年人一提起,反而刺激了他们的好奇心,想尝试一下,这就弄巧成拙了。(二)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建设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卫生标准的合法幼儿园设施、设备,细致到连一颗钉子、一颗螺丝都要确保对幼儿的安全性不造成威胁。(三)幼儿教育工作人员应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教师法》来确立自己的行为规范及教育教学方法,确保每一句话每一个行为都是维护了幼儿的合法权益及人格尊严。幼儿园普法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程,各幼儿园已经将普法纳入到各项工作中,普法工作将进一步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