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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A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书鉴定通用规范(做文书鉴定规范标准)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x  |  页数:24 |  大小:53KB

文档介绍
性质、争议的焦点及其它相关情况;询问文件的制作、发现、提取、保存等详细过程;了解什么人、为什么要提出鉴定,对文件中怀疑的内容是否明确,以及怀疑对象和其它相关人员的个人情况、利害关系等;注意发现和了解是否有与文件内容相关的其它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存在;询问是否首次鉴定,如不是首次鉴定的,应了解历次鉴定的具体情况。审查送检材料查明检材的情况审查送检的检材是否符合SF/ZJD020RR01-20RR文书鉴定通用规范第3部分文件物证勘验和提取的要求,并重点查明以下事项。检材的来源:检材是由谁提供的、如何提取和保存等有关情况;检材的数量:检材有多少册、份、张、页等具体数量;检材的状态:检材是否原件或复制件或复写件等,是否有破损、污染等现象。查明样本的情况审查提供的样本是否符合SF/ZJD020RR01-20RR文书鉴定通用规范第4部分文书鉴定样本收集和制作要求,并重点查明以下事项。样本的性质:样本是否系自然样本或实验样本,案前或案后样本;样本的数量:样本有多少册、份、张、页等具体数量;样本的状态:样本是否为原件或复写件、复制件等,是否有破损、污染等现象;样本的可靠性:样本的来源、书写人是否确定等有关情况;初步审查样本的数量和质量是否满足鉴定要求;如需当场提取样本的,应遵循SF/ZJD020RR01-20RR文书鉴定通用规范第4部分文书鉴定样本收集和制作要求;如需补充样本的,应将有关要求明确告知委托人,并协商补充样本的时限。明确鉴定要求明确委托方具体的鉴定要求,及通过鉴定需要证明的具体案件事实。对于委托要求不明确或不准确的,接待人应提供技术咨询。确认委托方提出的鉴定事项是否属于文书鉴定的范围。决定是否受理初步评价实验室现有资源是否满足鉴定要求,决定是否受理。如有以下情况可以不予受理。检材不具备鉴定条件的;样本不具备比对条件的;鉴定要求不明确的;委托方故意隐瞒有关重要案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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