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 1、负责筹集乡道,村道养护经费。 2、拟定乡村道的大中修建设计划,报县农村公路管养办公室,由县农村公路管养领导小组确认后组织实施乡村道德大中修工程。 3、组织对乡村道德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4、协助公路管理机构做好乡道德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维护工作,并负责村道的路产、路权维护工作。四、农村公路管养资金农村公路管养资金按照“谁建、谁管、谁养、谁出资”的原则,实行县、乡、村统筹结合的方式筹集,乡政府每年列入乡财政预算拨出专款用于全乡农村道路的养护,各村也应筹集专项资金,对村至各自然村的农村道路进行养护,并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道路的维修、养护。五、考核奖惩措施 1、各行政村要配合搞好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经常性与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道路畅通、完好。各行政村要把道路养护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列入年终乡政府考核内容。 2、各行政村的农村公路清扫保洁员要指派身体健康、工作认真的同志担任,并头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对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检查、签到,对不在岗或负责路段不整洁的人员每次扣除工资10元,全年在检查、签到过程中不在岗达3次以上者不再聘用。 3、在今后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前,各行政村要及时将计划报送乡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以便于全乡农村公路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提高道路建设等级。各村在规划农村公路建设前如不及时报送建设计划,乡政府将不再对其农村公路建设予以补贴。 4、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要对全乡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和日常养护等做好经常性的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各类问题,难点问题及时汇报,以便于政府决策。养护经费要做的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5、为了维护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建设需与农村公路连线,埋设过道,铺设管线应报送乡农村公路管养办公室审核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破坏、损坏或非法占用农村公路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