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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同名40437)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2055KB

文档介绍
金,以及其它用于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全部都须进入该专户,做到专款专用,确保经费合理、安全、有效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第六章养护工作考核办法第十七条农村公路养护实行扣分制,以每条路线为单位评分,定期检查总分100分,低于90分者,每降低1分扣该月该路线养护经费总额的1%。(一)路基检查扣分标准1、路肩未及时整理、存在高路肩、路肩冲沟,每公里3处扣1分。2、边沟清理不干净、有杂物未达到要求每20延米长扣1分,边沟淤塞每处扣1分。3、路肩上有垃圾或堆积物每处扣1分。4、挡土墙、护栏滋生杂草未清除,每处扣1分。5、路基有2立方米以下的塌方未及时清除,每处扣1分。6、填方路段的冲沟处治不及时每处扣1分。(二)路面检查扣分标准第七章养护路线、里程、人员数量、养护经费标准第十八条养护路线、里程、人员数量、养护经费标准见附表第八章奖惩制度第十九条经县交通局检查认定,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予以奖励: (一)全面完成养护管理任务,养护质量稳步提高的; (二)路况等级标准提高的; (三)养护工程全部达到优良的; (四)对公路养护管理做出重大贡献的; (五)路政案件及时查处,路产路权未被侵犯的; (六)乡村道路养护管理达到年度目标责任要求的; 第二十条经县交通局检查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处罚: (一)经检测,好路率或综合值达不到养护计划指标或全年路况质量无明显提高者; (二)发生塌方、滑坡等自然灾害后等待观望、不及时抢修,造成损失进一步扩大或阻断交通72小时以上的;(三)全年列养路线有失养现象或路况质量低下,造成公路通行能力下降甚至中断交通的,(四)乡村道路路面、路基及构造物破坏、损毁,镇政府未及时进行修复的; (五)路政案件未能及时查处,路产路权侵犯严重的;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实施办法由定南县交通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实施办法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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