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设备。 3、检查电源及其线路,发现有安全隐患1处,请电工整改线路,对检查和维修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4、严禁在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公共地段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物品,保证供养对象出入安全,确保发生突发性事故后救助道路畅通,对安全通道堆放的杂物进行了清理。物资安全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得擅离岗位,夜间值班人员要定时对敬老院各处财产、物资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及时向院长报告,并做好值班记录。 2、对敬老院入院老人的个人物品,由敬老院统一保管,对进出敬老院的物资、设备要统一造册登记。 3、外来人员进出敬老院要进行登记,不得擅自接待和留宿外来人员,防止发生盗窃、诈骗等事件。人身安全 1、严格执行供养对象请假离院审批制度,供养对象离院需经院长同意,并佩戴写有敬老院地址和联系方式的胸卡,供养人员回院后,要及时进行销假登记。同时对供养对象进行每日巡视不少于两次,每夜查铺不少于一次,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查铺的次数,巡视查铺情况要进行登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2、不得让供养对象单独外出,不准让不明人员进入敬老院,以确保供养对象人身安全。 3、加强对敬老院周边环境的排查,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加强巡查、确保安全。医疗安全 1、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不同的季节气候,做好防病保健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 2、定期对每位供养对象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3、对每位供养对象患病时要及时送医院就诊,代养人员患病时应及时通知其家人进行治疗。四、加强巡查、确保安全 1、安排夜间巡查,并严格执行值周制度,巡查人员实行一周工作制,并做好每周的交接班工作。 2、全面检查敬老院内、院周边环境,加大对周边环境的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生活环境安全。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同时,对周边环境的安全检查,杜绝各类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隐患现象。神木县中心敬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