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业主的户头上去扣除,根据以上分析,碰上专变的就该自认倒霉了。但是真正到那一天要每户百姓出几千元修变压器, 这些百姓又会不会那么听话就出钱呢?如果他们气愤不平去找政府,还不如现在拿出一个政策方案,这才是依法治国长治久安的上乘之策。总的来说,专变与公变相比,专变有三大坏处:第一、电价高,专变每度元而公变每度只要元,第二、专变的线路变压器不归供电局维护管理,出现问题要由用户自己出钱维修,而公变的线路变压器终生由供电局负责保修,不仅用电有保障,而且不担心要出维修费。第三、专变到物业公司买电,难免不被物业公司卡脖子,而公变就不存在这个问题。所以买电到物业公司是不正常的,物业公司不是供电局,物业公司更无权停用户的电! 既然专变损害了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什么在实践三个代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今天还堂而皇之的存在呢?据初步分析有以下三点原因: 第一、政府没有针对这方面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来统一规范,正好让供电部门和开发商都有了随意性,他们大胆的钻法律政策的空子,打擦边球,为自己本部门和开发商个人的一已私利,根本不去考虑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第二、搞专变,作为供电部门和开发商它们达到了双赢的目的,因为供电现在仍然是垄断行业,独此一家别无分店,搞专变不仅业务照样有,而且可以将电能损耗转嫁到用电户的头上,开发商名正言顺的向业主收取元/度的电费,供电局在一个地方一年变相的获利几十百把万不是难事,而且专变上的线路变压器不归供电局管,电费按总电表收,供电部门何乐而不为啊!因此供电局积极向开发商推荐搞专变,而开发商一想,既然是供电部门想要我搞专变,我也求之不得,如果搞公变,我要向供电局讲好多好话不说,最重要的是要多花好多的钱。增加的投资少说上百万甚至几百万,所以搞专变对于开发商也有这么多好处,我当然也何乐不为了。因此搞专变的居民小区也存在不少,例如:东方新城、新世纪家园、新星小区、恒达花园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