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二、基本原则 1、公司环保工作由公司领导主管,搞好公司环保工作,并直接对公司负责。 2、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起抓。 3、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公司生产发展,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4、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危害的部门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公司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5、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同步运转率达到100%。 6、在下达公司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7、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三、环保机构及职责: 1、根据环境保护法,公司应设臵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管理机构由公司领导和各部门部长组成,并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 2、在公司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生产部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监测等。 3、生产部负责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4、生产部全面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与各部室协同负责改善公司环境状况,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与包钢公司以及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