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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训与惩罚读书笔记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0KB

文档介绍
,并且具有与其紧密相连的配套惩罚措施。从惩罚形式的性质来看,学校的纪律有两类,一是明确成文的约束性规定,例如“严禁打架斗殴;严禁考试作弊”等,学生一旦触犯了这样的规定,必将受到非常严厉的处罚,例如“记过、开除等”,这样的惩罚是公开的、直接的,它的最主要目的就是确立并维护学校的权威,彰显社会权力的绝对性和不可侵犯的特点。另一种则是模棱两可的达标性规定,比如在一个班级中总有“优等生”、“差生”的群体分类,而这个划分的整体界限却并不十分明晰,尽管如此,在日常学习的过程中,合格的标准还是十分明确的,对于此类不能达标的“违规行为”,主要采取的就是操练性惩罚措施,例如一个学生的某个字写错了,教师可能会罚他抄写一百遍以加深印象,这样的惩罚主要目的在于矫正,并具有“缩小差距的功能”。在针对规范化裁决这一方面,福柯也提到“在纪律中,惩罚仅仅是奖——罚二元体制的一个因素……教师应该尽可能避免使用惩罚,相反,他应该多奖励少惩罚。”这里提到的“多奖励”,其实质目的还是为了赢得学生的心,进而实施其他方面的规训和教育,其目的仍是施加对人的精神的控制。除此之外,福柯还指出,简单的“奖——罚二元体制”使得在学校中“关于行为和表现的定义是基于善于恶这两个对立的价值”,这就使得学校对一个学生行为的判定必然是在是与非两个极端中选择,绝不会存在“还可以、差不多”这样模糊的中间状态。规训教育的弊端在福柯看来,这种规训教育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它高举着社会权力的罗网,每天都在教你如何在这张网里陷的更深,但却让受教者毫无知觉。此种“润物无声”的渗透式的操控,在福柯看来是极其恐怖的事情。所以,倘若要批判规训教育的弊端,一言以蔽之,就是通过对精神层面的渗透和教育,使你的肉体走向驯顺,使你成为这个社会里恭顺的一名良民,而代价就是丧失作为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丧失为自己的生活做选择的权力,成为整个“现代化”社会大铁笼上的一个螺丝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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