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责任: 1、不泄露甲方产品的技术秘密。 2、样板房不得铺设与甲方有竞争性的产品。 3、如需要更换新品种或合同结束,需退还全部不用的样品,如有破损按原价进行赔偿。4﹑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及企业形象,广告宣传不得违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不进行市场不正当的竞争。 4、双方共同遵守商业道德,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将本协议提供给第三方(除政府部门及行政诉讼外) 1、本协议有效期以本协议附件(销售确认书)中的有效期为准。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终止协议。 3、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品牌及企业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活动。 1、一方违约本协议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甲方有权随时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双方签章的书面形式为准。 2、双方原签定之协议与本协议相抵触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附件(销售确认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 5、因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则诉讼签署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一、定义:甲方指供货方,乙方指销售方。二、经销品牌:新里程陶瓷及名致陶瓷三、合作方式:结算期限:支付方式四、销售产品: 五、指定进货渠道:新里程陶瓷六、经销区域:甲方指定的经销区域为: 八、经销商供货价格表(附表一) 九、本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章起即生效。十、本协议有效期:年月日十一、说明:本确认书一式两份,是甲乙双方签署的销售协议书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司徐州总代理乙方: 地址:********城17号楼55号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地: 签约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分销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