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证;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责任领导:左金良;戴炳光;责任科室:社区管理科、护理部) (1)预防接种门诊按日接种或每周至少有2次以上接种日,并做到一人一针一筒。(2)常住人口儿童建卡(证)率达98%以上。(3)儿童计划免疫“五苗”(卡介苗、乙肝、麻疹、百白破、脊灰)接种率均达95%以上。(4)产房、新生儿室工作人员应给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和卡介苗,并同时规范填写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按要求及时统计上报。(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严格按照山东省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的有关标准与工作要求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接种程序和操作规范,杜绝差错、事故发生。(6)社区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95%以上。 6、建立健全输血科的管理制度;工作符合规范要求,确保临床用血安全。(责任领导:孙玉凯;责任科室:输血科、医务科) 7、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总务科、器材设备管理科) (1)医疗废物收集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建立和落实各种医疗用品的用后处理制度,做到管理上有制度可查,处理上有章可循。(2)设置各种医疗用品的使用账册,将各种医疗用品的进货、使用、回收纳入规范化管理,该账册应清楚地记录医疗用品的种类、来源、数量、处置方法和最终去向。(3)使用后的医疗废弃物专人收集,按要求分类存放于医疗垃圾暂存处,暂存处标示、存放规范,清运及时,防蝇防鼠摄食设施健全,医疗废弃物由环保部门指定的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处理。明确区分标准,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4)严格遵守《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应建造污水处理站(房),污水处理站(房)应与病房、居民区等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所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装置应符合环保部门管理要求,并取得环保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