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机构实施的监督检验。(5)改造监检合格后交付使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监督检验合格后的电梯出具检验报告。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五条,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四改造需要提供哪些技术资料《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第二号修改单: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单位提供了以下改造或者重大修理资料:(1)改造或者修理许可证明文件和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告知书,许可范围能够覆盖受检电梯的相应参数;(2)改造或者重大修理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齐全;(3)加装或者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4)拟加装的自动救援操作装置、能量回馈节能装置、IC卡系统的下述资料(属于改造时):①加装方案(含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②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标明产品型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并且有产品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③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与应急救援操作方面有关的说明。(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6)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7)改造或者重大修理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电梯的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合同编号、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单位的许可证明文件编号、电梯使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竣工日期。注A-3: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五加装的IC卡系统的要求加装的IC卡系统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产品型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铭牌和该系统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相符。设有IC卡系统的电梯,轿厢内的出口层选层按钮应当采用凸起的星形图案予以标识,或者采用比其他按钮明显凸起的绿色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