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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乙方报到后1个月内为乙方办理录用手续,或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乙方应当积极配合。本协议中关于工作期限、岗位、地点、薪酬等主要条款应写入劳动(聘用)合同。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或甲方为乙方办理录(聘)用手续后,本协议终止。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范本2 附件二: 编号: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甲方): 用人单位(乙方): 学校: 福建省人事厅印制签约须知根据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为明确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三方按照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各项情况,了解用人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基本要求及工种岗位安排,做好毕业生接收等工作。三、学校应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就业推荐工作。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的,经学校审核后,列入建议就业计划,并负责办理派遣手续。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五、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条款,应在条款增补栏“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中裁明,经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后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约定条款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本协议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六、本协议经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提出变更协议,应征得其他两方同意,否则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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