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五、工作要求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四月“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化“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精心安排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一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决策部署,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宣传解读自治区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疆的重要措施,凝心聚力服务自治区中心工作。二要发挥“访惠聚”工作队用。依托“访惠聚”工作队身处一线、直面群众,便于开展基层群众宣教工作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全面落实昭苏县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与法治宣传紧密结合起来,“访惠聚”工作队人员利用村民广播、村民大会、周一升国旗讲话等时机,不断宣传各类法律法规,帮助各族群众澄清模糊思想认识,为实现昭苏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三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宣传重点和宣传形式,把主题活动贯穿、融入到法治宣传教育整体工作中,注重实效,推动工作落小、落细、落实。坚持节俭务实、集约高效,不搞花架子,杜绝“一阵风”式的宣传。四要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努力扩大活动影响,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请于XX年4月3日前将“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方案报昭苏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及时上报。活动总结于5月5日前报昭苏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昭苏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各乡镇场、各部门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