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新疆的成功实践,是符合新疆实际的治疆理念。要始终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按照“法治约束极端化”的要求,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加大反恐维稳法治宣传力度,着力推进依法维稳常态化,强化社会法治基础,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按照阿勒泰市《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反恐怖主义法〉全力促进社会稳定的通知》文件要求,将《反恐怖主义法》的学习宣传作为宣传月的重点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入脑入心的反恐维稳法治宣传活动,调动各族干部群众反恐维稳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其反恐维稳意识和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Р (三)加强新颁布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新颁布法律法规是“宪法法律宣传月”的宣传重点。开展《反家庭暴力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新修订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要让各族干部群众领会立法精神,掌握基本要义,推动贯彻落实。结合自治区“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要求,进一步做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若干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基层群众法律意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推动群众依法维权。Р (四)加强媒体法治宣传。新闻媒体是法治宣传教育主阵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微信“二维码”等平台法治宣传主阵地作用,大力开展社会公益性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月契机,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法治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开展权威法律解读,提高宣传的公众参与度,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引导社会法治新风尚。在宣传月期间利用沿街面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字幕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基本法、部门法以及法治宣传口号,在全市营造深厚的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