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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检查内容完整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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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易吸潮溶化和吸潮分解的商品应根据情况加大下垫高度。 17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标明一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危险特性和灭火方法。 18危险化学品库房内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七、储罐区 1布局要求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液体燃料罐区宜位于企业边缘的安全地带,且地势较低而不窝风的独立地段。 2贮罐区的罐间距应符合要求 3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标识,每个危险化学品储罐应有标明名称储存物品、容积、危险特性和灭火方法的标识。 4阻火设施与呼吸阀储存甲、乙类油品(易燃液体)的固定顶油罐(贮罐)和地上卧式油罐的通气管上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必须装设阻火器。 5围堰、泄险与防护堤防护坦的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储存罐组应设防火堤或事故存液池,其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 6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应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7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堵死出口。 8压力容器各种承压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完整好用。 9报警和连锁设施地上立式储罐设液位计或高、低液位报警器。频繁操作及等于和大于50000m3的油罐设自动连锁切断进油装置。 10消防设施液化石油气及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设施的电器开关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外;储罐外壁需设置环状消防冷却水管道及消防水灭火或消防汇沫灭火设施。11防雷设施露天布置的塔、容器,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钢罐等,必须设防雷接地。 12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执着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完好,避雷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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