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坡镇卫生院2012年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卫生部要求,确保卫生法律法规培训顺利实施,加强各卫生岗位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院制定了本实施方案一、培训对象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卫生院全体在编人员、聘用人员及各村卫生员。结合卫生改革与发展工作重点,按照卫技人员职业化建设的实际情况,现阶段开展全体卫生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工作。二、组织与管理卫生法律法规培训采取统一规划、实施的原则。卫生院组建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小组,由蒲绍阳同志担任组长,牛茂磊同志担任副组长,负责制定培训大纲,选编培训教材,评估培训效果等工作。其培训地点设在对坡镇卫生院。医院其他中层干部负责培训工作,包括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学员学习,监督检查培训等工作。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工作于今年10月起全面启动。三、培训内容与方式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同时,还将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内容穿插到整个培训计划中,在提高医院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同时,与涉及医疗安全的知识同步学习,进一步增强全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培训方式以自学为主,辅以集中组织学习。并完成作业,参加考试考核等方式进行。集中学习采用专题讲座、案例讨论等方式进行。四、监督评估培训小组组织开展考核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培训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评价,通过培训前评价、培训过程评价、终期评价及远期效果评估等工作环节,发现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各培训人员要密切配合培训小组工作,加大对此培训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对坡镇卫生院2012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