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新常态,处于发展速度换挡、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增长动力转换的关键时期。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尤其是在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因职工分流安置引发的劳动关系矛盾呈易发多态势,职工规模性失业、工资收入下降等各种风险交织叠加。如何在经济新常态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权益,是各级工会面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对工会集体协商工作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需要进一步拓宽协商领域、深化协商内容、创新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着重围绕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制定、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支付、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等事项,积极开展研判、监测、协调和纠偏,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工会改革创新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和集体合同工作带来新契机。目前各级工会正在有力推进改革创新工作。加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和集体合同工作,是工会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和内在要求。改革所提出的增强“三性”、克服“四化”要求,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和集体合同工作转变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提供了引领,有助于各级工会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改革所确立的做强基层、着力创新重点,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和集体合同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工作举措提供了行动指南。工会改革创新,对于法治化建设和集体合同工作而言,是任务也是契机,各级工会应当深刻认识、牢牢把握,在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充分发挥法治化建设和集体合同制度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三、明确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改革创新精神持续加强和改进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工会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准确把握好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和集体合同工作创新发展目标和方向,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担负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一)坚持法治引领,汲取改革动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进程